近期,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通過開展現場執法檢查,發現淮南市中建材騰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符合《安徽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規定情形。經研究,決定對中建材騰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安徽省廳要求淮南市生態環境局嚴格落實掛牌督辦事項及有關要求,并暫緩受理該企業新、改、擴建項目(民生工程、生態環境保護除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申請。待環境違法案件整改完成,并經淮南市生態環境局預驗收后,將解除掛牌督辦的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存在的問題
(一)未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經查,該企業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范圍是收集、貯存和利用。2023年11月,該企業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擅自從安徽沛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轉移含甲醇和三羥甲基氨基甲烷的危險廢物(HW02 醫藥廢物)32.97噸,并違法進行焚燒處置。
(二)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經查,2023年8月,該企業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擅自從淮北龍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轉移含甲基叔丁基醚危險廢物(HW06 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79.35噸。
(三)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經查,該企業為掩蓋違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將實際的物料名稱及數量臺賬,偽造成其他原料名稱、數量入庫并記錄臺賬。如,將實際入庫的DMF、DMAC等溶劑記錄為丙三醇、乙二醇等物質,涉嫌偽造篡改臺賬。
(四)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處置危險廢物。經調閱該企業焚燒爐生產運行的記錄臺賬,發現2022年1至10月焚燒爐二燃室(高溫段)溫度低于1000攝氏度。2024年1月3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爐膛內正常燃燒時的二燃室(高溫段)測點溫度為1040攝氏度,焚燒爐工況不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規定的焚燒爐高溫段溫度≥1100攝氏度的要求。
(五)廢氣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經查,該企業脫硝設施長期不運行,未建立脫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無專用管理臺賬,涉嫌不正常運行廢氣污染防治設施。
(六)自動監測設施不正常運行。經查,該企業焚燒爐配套的煙氣自動監測設備采樣管長期堵塞,2022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日檢查時,氮氧化物實測濃度維持在10mg/m3左右。執法人員會同設備廠家技術人員現場對自動監測設備的采樣管進行疏通,結果顯示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最高達到150mg/m3,涉嫌自動監測設施不正常運行。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要求
請淮南市生態環境局:
(一)責令該企業全面排查環境問題,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方案經淮南市生態環境局審查同意后組織實施,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將審查同意后的整改方案報省廳備案。
(二)責令該企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并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及自動監測設施,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將該企業的環境問題納入全省“1+1+N”突出環境問題清單,同時進一步調查取證,固定違法證據,依法依規處理到位。對符合《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落實《安徽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每月底前向省廳報送企業整改落實情況、立案查處情況及查處結果等。對拒不整改的,應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要及時進行復查、跟蹤檢查,幫扶指導環境問題整改到位,限期完成掛牌督辦整改事項。每月將案件進展情況在淮南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進行公開。
來源:安徽生態環境,VOCs減排工作站